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升本法学行政诉讼法期末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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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网上测试题(主观题部分更新版)一、名词解释(每题10分,共30分)1.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撒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敬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3.被授权组织,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简称行政法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问的权利义务。2.行政主体资格的变更和消灭对法律效果的承担原则。答:行致主体资格的变更对法律效果的承担责任原行政主体在主体资格变更前实施的仍然有约束力,其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继承其行政主体资格的新行政主体承受。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对法律效果的承担原则原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任然有效,其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依法律法规的规定消灭的,由决定其消灭的机关承受。3.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有哪些步骤?答;第一审程序包括: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合议庭评议。三、论述题(20分)论述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答:虽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救济手段,但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①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②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③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旨在解决行政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两者均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宗旨。④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大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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